问题
不定项选择
(二)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请回答以下85-88题。
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江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B.某构成伪造信用卡罪
C.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一项的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购买商品、提取现金等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伪造信用卡的行为又触犯了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和伪造金融票证罪之间是牵连关系,依照牵连犯的处理规则,从一重处罚,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所以D选项实行数罪并罚是错误的。B项中的伪造信用卡罪在现行《刑法》中无此罪名,所以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