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2006年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1)1月份正常工资收入1000元,同时取得2005年全年不含税奖金22800元;
(2)2月份距离15个月至法定离退休年龄,李某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15000元;
(3)3月份出版一本书,取得稿酬5000元。该书6~8月被某晚报连载,6月份取得稿费 1000元,7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8月份取得稿费1500元。因该书畅销,9月份出版社增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3000元;
(4)5月份取得“打包”债权,账面价值4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7月份将账面价值为 2.5万元的债权进行处置,取得所得4万元,在处置中发生有关费用0.2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李某1月份工资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李某2月份办理内部退养所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李某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李某处置债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1)每月不含税的奖金=[22800-(1600-1000)]÷12=185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22200-25)÷(1-10%)=24638.89(元)
每月含税的奖金=24638.89÷12=2053.24(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
全年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4638.89×15%-125=3570.83(元)
(2)内部退养收入应纳税额=(15000+1000-1600)× 5%=720(元)
(3)出版与连载收入应纳税=8000×(1-20%)×14%+(3500-800)×14%=1274(元)
(4)处置债权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4-5×2.5÷4-0.2)× 20%=0.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