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准备通过招标选择一个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项目业主开始对本项目筹集资金和进行施工图设计,该项目资金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自筹资金已经全部到位,银行贷款预计于2009年7月30日到位。2009年3月18日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图纸,12日进入施工图图纸设计阶段,预计5月8日完成施工图设计。该项目业主考虑到项目要在年底前竣工,遂决定于2009年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于3月20日在与其合作过的施工单位中选择了2家并向其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问题]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有哪些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对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具体分析如下:
(1)不妥之处:招标人于2009年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该项目建设资金没有全部落实,不具备开展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
(2)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两家施工单位发出了邀请书。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邀请招标时,必须向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解析:[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是考核考生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必备的条件以及项目招标施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