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北国电池说明:“注意:此电池如果被充电,正负极置人不当、短路、与使用过的电池或不同种类的电池混用、投入火中,都可能发生漏液或破裂。”
山东宁阳的王运清在当地的万达商城购买了4节“北国牌”5号电池,10天后,就在他给电池进行充电时,发生爆炸,王运清左眼被炸伤,构成十级伤残。王运清认为出现这样的结果,与电池的警示说明不明确有关。

王运清要打官司的话,下列理由中没有说服力的一项是( )。

A.厂方用错了标点符号,“被充电”后应为顿号而用作逗号,造成消费者的误解

B.厂方没有详尽地把所造成的后果(如爆炸)列举出来,有隐瞒的故意

C.北国电池的警示说明不明确,误导消费者

D.王运清左眼被炸伤,构成十级伤残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A、B、C三项都阐述了厂方警示说明中所存在的问题,是需要厂方负责的;D项只是描述了原告的伤情,不能证明这是厂方的责任。故选D。

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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