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3 某船厂平面分段车间,业主采用平行承包方式,分别与土建、钢结构和安装单位签订了土建 (基础、地面和窗)、钢结构制作安装和设备安装施工合同。某设备监理公司进行全过程监理。3个承包商在通过协调后,各自编制了进度计划,并得到业主和监理的批准。土建单位按计划进行基础施工,安装单位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台座预制工作,并将预制件运到现场准备安装,经检测发现基础存在质量问题,无法进行设备台座的施工工作,需返工处理,为此,安装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另外,在设备台座施工过程中发生了10级以上的台风,造成了现场的停工,就此事件,安装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提出如下索赔: 1.窝工损失; 2.机械设备闲置,以及1台50t汽车吊受损修复的损失费; 3.造成3名工人重伤的损失; 4.顺延工期7天; 5.修复因台风损坏的罐体部位,发生的费用8万元; 6.场地清理费用损失2万元。[问题] 1.因设备基础存在质量问题,给安装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谁负责为什么 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有哪些对安装单位提出索赔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对因设备基础存在质量问题,给安装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业主负责,因安装单位和业主有合同关系,业主没能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安装单位施工条件,使安装工作不能按计划进行,业主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业主可根据合同规定,向土建单位提出索赔要求。 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有: (1)工程本身的损失由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所需清理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损坏罐体的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5)工期可以顺延。 对安装单位提出的索赔,监理处理如下: (1)对于提出的第1、2和3项索赔不予认可,由安装单位自行承担; (2)工期应给予顺延; (3)修复因台风损坏设备台座的费用应由业主支付; (4)场地清理费用,双方协商共同承担。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孙某(男,16岁),强 * * 妇女邓某致死一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11年6月3日移送到太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1年6月10日,检察人员赖某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孙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孙某委托其在公安局工作的哥哥和同学甘某为其辩护。案件移送到太阳区人民法院以后,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甘某无理取闹,向公诉人提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而且要求公诉人必须回答。当公诉人不予回答时,甘某便跑到公诉人面前指手画脚,大喊大叫。对审判长的警告制止置若罔闻,造成法庭秩序严重混乱,审判长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当即决定拘留甘某。2011年8月3日,法院宣布:孙某强 * * 妇女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充分,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孙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同时,人民检察院以“孙某强 * * 妇女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属量刑过轻,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出抗诉。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经过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轻,遂改判孙某有期徒刑7年。
问题:
1.检察人员赖某2011年6月10日告知孙某有权委托辩护人的做法有无不当之处,为什么
2.孙某在公安局工作的哥哥能否担任孙某的辩护人,为什么
3.太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4.在本案的处理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有哪些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
5.在本案中,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理由是否合理,为什么
6.在本案审理中,二审人民法院改判孙某有期徒刑7年是否违反二审的审判原则,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