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10年6月15日,山东省某县某小学因修建学校食堂,将工程承包给施工人刘某。刘某为防施工物品被盗,在工地上拴了一只狼狗。工地位于该小学操场的北端,中间无任何隔离设施。2010年6月20日,该小学三年级上体育课。体育教师张某带领学生做了一番准备活动之后,便让学生自由活动。其间,工地上的狼狗挣脱绳索,将该校学生玲玲咬伤,玲玲的头部、右肩、右肘及左手等多处部位被咬伤,伤口流血不止。学校随即派人将玲玲送往医院救治。1个月后,玲玲病愈出院,后出现异常反应,经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省医院对玲玲的精神状态及其与被狗咬的关系予以鉴定,结论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系被狗咬伤惊吓所致”。伤残鉴定等级为八级。事故发生后,玲玲的父母多次找到学校及狼狗的主人刘某协商解决医疗费用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无奈,玲玲父母将学校和刘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近2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应当承担( )。

A.全部责任

B.连带责任

C.一半责任

D.相应的补充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多选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