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甲于2004年8月11日向行政机关提出某项行政许可的申请,但是申请材料不齐全,行政机关当场并没有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其他全部材料,直到8月20日电话告知某甲应该补正的全部内容,那么,如果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什么时候为行政机关受理某甲申请之日?()
A.2004年8月16日
B.2004年8月20日
C.2004年8月11日
D.2004年8月18日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实施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程序”。《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四)项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由此可见,如果行政机关在五日内(即8月16日前)告知某甲需要补正的所有材料,则受理之日为申请人补正所有材料之日。本案中,行政机关虽然在五日之后告知,仍然属于在期限内不告知,因此应当以收到申请材料之日,即11日为受理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