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对外营业的宾馆及学生食堂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2006年1月份取得以下收入:
(1)学生公寓获得收入40000元;
(2)代售大型演唱会门票21000元,其中包括代售手续费1000元;
(3)宾馆取得收入80000元;
(4)学生食堂为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盒饭 28000元;
(5)将部分房产对外出租,收取全年租金 60000元。
要求:
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
答案
参考答案:
学生公寓收取收入40000元免征营业税代售门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 =1000×5%=50(元)
宾馆取得收入应纳营业税 =80000×5%=4000(元)
学生食堂为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盒饭应纳增值税 =28000÷(1+4%)×4%=1076.92(元)
房产对外出租收入应纳营业税 =60000×5%=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