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甲写了一本书,名为《野性》,其中有大段的色情、淫秽和暴力情节,该书出版后,被文化管理部门宣布为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数月后,甲发现乙出版社私自出版了该书,甲认为乙侵犯了他的著作权,于是起诉至法院。问下列有关本案的正确观点是()

A.甲对其作品《野性》享有著作权,因为该书已经出版

B.甲对其作品《野性》享有著作权,因为该书已被甲创作出来

C.乙出版社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D.甲对其作品《野性》不享有著作权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因此甲对其作品《野性》不享有著作权,因为在非法性的客体上不能建立起合法的权利,同时乙出版社也未侵犯甲的著作权,乙的行为有关行政机关可以另行处理。

问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