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资料一:2011年1月,某市财政部门对A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如下问题:(1)处理剩余原材料,取得收入20000元,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2)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由一人保管。(3)伪造会计凭证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但尚不构成犯罪。(4)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未作处理。[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对该单位账外设账的行为,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______。
A.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B.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C.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D.对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对于私设账簿的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3)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