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继续加工使用的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28000元。乙企业加工完成时计算应交的增值税。代扣应交的消费税和应收取的加工费(不含增值税)为10000元。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甲、乙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征收串为6%,该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尚未支付有关的税金和加工费。 要求: (1)计算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和代扣代交的消费税及应收取的加工费; (2)计算甲企业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 (3)编制甲企业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代扣应交消费税及应收取的加上费计算如下: ①应交增值税=10000×6%=600(元) ②代扣应交的消费税=(28000+10000)÷(1 -5%)×5%=2000(元) ③应收取的加工费(不含增值税) =10000 (元) (2)甲企业委托加工材料成本为:28000+ 10000+600=38600(元)(3)编制甲企业会计分录甲企业发出加工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 28000 贷:原材料 28000支付加工费以及增值税:借:委托加工物资 10600 贷:应付账款 10600支付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00 贷:应付账款 2000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借:原材料 386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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