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某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保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并附予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不是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6.由于工程被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1. 1.业主工程师代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请详细分条列出)
2.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应如何处理(请逐条回答)
参考答案:1.业主工程师代表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单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1)进行调查、取证;
(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
(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
(4)与施工单位协商,认可合理的索赔要求;
(5)签发索赔报告。
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1)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所需清理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恢复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5)工期可给予顺延。
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
(2)因工程修复、重建的1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
(3)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4)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5)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
(6)由双方协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