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二:现年62岁的刘先生是一位著名学者,尽管退休在家,但经常应邀外出讲学,收入颇丰。刘先生中年丧偶,其后也未再婚,多年来一直与年迈的老母亲生活在一起。刘先生自己育有二子一女,如今均已成家立业,且在各自事业上小有成就。刘先生的子女又分别育有一个孩子,全家聚会时四世同堂,十一口人其乐融融。刘先生还有一个弟弟生活在老区农村,由于长期患病导致家庭经济情况很差,多年以来都靠刘先生接济生活。不幸的是,今年刘先生在一次交通意外中不幸罹难,没有来得及留下任何吩咐。勤劳俭朴一生的刘先生身后留下了不少财产,总值约为160万元。请问:
如果刘先生生前请您为他起草遗嘱,您会如何安排遗产的分配?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立遗嘱可有效实现被继承人意愿;(3分)2、遗产安排应当体现照顾弱者的特点,刘母应获得超过40万元的份额;(3分)3、由于刘先生的弟弟一直靠刘先生接济生活,尽管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可通过遗嘱指定的方式成为遗嘱继承人,获得部分遗产;(2分)4、刘母由于年迈难以自行管理遗产,应当安排受托人对其财产进行管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