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朱某原是大鹏公司的采购员,已辞职。某日,朱某接到大鹏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某粮油进出口公司的电话,称该公司代理进口的3000 吨特级糖蜜因买主某食品厂急需资金欲低价转卖,大鹏公司如有意购买,务于晚饭前回复。朱某紧接着就打电话找大鹏公司经理,经理正出差,要晚上才回来。朱某赶到粮油公司,说货物大鹏公司要了。粮油公司不知朱某已辞职,就与其签了合同,并说糖蜜存放在仓库,你们把货款和仓储费付清,我们把仓单背书给你。朱某当晚带着已签好的一式两份合同和糖蜜的样品,找到大鹏公司的经理。经理看了合同和样品后,在合同上签了字,并要朱某第二天到公司盖章。大鹏公司将钱款付清后,拿着仓单到仓库提货,在验货时发现是一级糖蜜,就未取货。原来粮油公司怕大鹏公司不能及时付款,把那批特级糖蜜给了别人。这批一级糖蜜合同上订的也是特级,口岸验收时商检局发现货轮有轻度污染,就给降了一级,由特级改为一级。

根据案情,请分析下列问题:

(1)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2)大鹏公司经理在合同上签字之前,粮油公司能否主张朱某的代理是无效的?

(3)如果大鹏公司经理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案

参考答案:

(1)属于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可以。《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未经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

(3)无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