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

A.一方受到胁迫而登记结婚的

B.一方隐瞒自己已婚事实的

C.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在婚后治愈的

D.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来到法定婚龄的。”B项属于重婚的情形;D项属于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C项中,疾病治愈的,婚姻关系并不因此无效。因此BD入选,C项排除。《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知,A项为可以撤销的婚姻,而不是法定无效的婚姻,因此排除A项。故本题答案为BD。

问答题

甲上市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于2000年1月1日发行面值总额为4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造一套生产设备。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40300万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甲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从2001年起每年1月5日支付上一年度的债券利息(即,上年末仍未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利息);债券持有人自2001年 3月31日起可以申请将所持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股价格为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100元转换为8股,每股面值l元;没有约定赎回和回售条款。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甲公司取得冻结资金利息收入90万元,扣除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发生的相关税费30万元后,实际取得冻结资金利息收入60万元。发行债券所得款项及实际取得的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均已收存银行。 发行债券的当日,乙公司购买了甲公司发行的叮转换公司债券的25%。2001年4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乙公司将其所持面值总额为1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股份,共计转换80万股,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且对甲公司无重大影响。 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生产设备的建造工作至2002年 7月1日尚未开工。甲公司和乙公司对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溢折价均采用直线法摊销,每半年计提一次利息并摊销溢折价;甲公司按约定时间每年支付利息。 [要求] (1) 编制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2) 编制甲公司2000年12月31日与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 (3) 编制甲公司2001年4月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相关的会计分录。 (4) 编制乙公司2000年1月1日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5) 编制乙公司2000年12月31日与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 (6) 编制乙公司2001年4月1日债权转股权的会计分录。

计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