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生前曾承诺将自己公司部分财产赠与其小时候就读的某山区小学,以供其改善教育教学设施,并亲笔签署了一份保证书以资证明。甲的保证书中写明,如果他的公司年利润达到100万元以上时,就提取4万元作为赠与财产,期限为5年。当时该公司每年利润均在100万元以上。该小学同意并深表谢意,收存了保证书。半年后,甲去世,其公司由他的弟弟乙继承。乙本来就对其兄的赠与行为极为不理解,现在这笔长期的债务落在自己头上,更觉得不合算,于是便想方设法不履行义务。两年来,每当某小学催问时,均被告知因公司年利润达不到100万而不能支付赠与财产。但学校得知乙的公司事实上效益尚佳,还查明公司的部分财产已被无偿转让至乙之子所开的公司,使得公司所得利润数额下降。该小学向乙指出这一事实,要求其履行义务。乙认为这属于公司内部事务,别人无权过问和干涉,并提出撤销该项赠与。正当双方为此而发生纠纷时,由于市场变化和决策失误导致乙公司损失惨重,濒临破产。 问题:
乙是否有权撤销该项赠与为什么
参考答案:乙无权撤销该项赠与。
解析: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主要看赠与合同的性质。《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的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条将赠与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的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另一类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这类赠与不得撤销。在本题中,甲生前承诺捐赠财产给其从小就读的某山区小学,具有扶贫的社会公益性质。乙作为甲的继承人,有义务履行甲生前的赠与所产生的债务。依《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乙不能够主张撤销该项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