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00年5月,位于A市B县C村的村委会经镇政府同意,在本村荒山开办一采矿场,随后承包给了村民甲、乙经营。因二人不交纳第二年的承包费,村委会在请镇政府出面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请B县矿产局进行干预。县矿产局调查后认为,该采石场未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村委会不具备发包采矿权的主体资格。其所收承包费属于非法所得,故作出处理决定,责令甲、乙二人停止开采,并没收采出的矿石产品,没收村委会及甲、乙二人的违法所得。

若复议决定送达生效后,县矿产局无故拖延不予履行,依法应当( )。

A.由行政复议机关责令限期履行

B.起诉县矿产局

C.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履行

D.行政复议机关代为履行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正确答案是AC.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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