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2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为3年,设备价款为10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租赁合同规定,租赁开始日(2002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50000元,第1年年末支付租金150000元,第2年年末支付租金200000元,第3年年末支付租金250000元,租赁期届满后由B公司收回设备,3年的租金总额为750000元。假定A公司和B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租金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
[要求]
分析并说明A公司对此设备是否应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该同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会计处理如何确定、租金费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该租赁没有满足融资租赁的任何一条标准,因此应作为经营租赁进行处理。对于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A公司不能作为其自身的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也不计提折旧。
对于租金的确认,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不能根据其各期支付的租金金额确定,而应采用合理的方法确定每期的租金费用。在本例中,可采用直线法分摊租金,由于租金总额为750000元,因此每年应分摊的租金为250000元。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