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设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规定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依国际法,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B.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C.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该条约因为与国际强行规则相抵触,因而是无效的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的成立须符合强行法规则甲乙两国签订条约的目的是对他国使用武力和进行种族灭绝,一旦实施,就违反了不使用武力原则,又涉嫌构成种族灭绝的国际罪行,因此该条约与国际法强行规则相抵触,无效.

AB错一国国家行为的不法性可因相关权利国的同意而排除,但这种排除要以致害国的行为不违反强行法为限,C错依《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提供领土由他国使用进行侵略行为,提供领土的行为也涉嫌构成侵略,甲国的行为同样构成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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