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61—65题)2003年2月15日,张某经列车员的允许,从河北省的一个无人售票的小站,未买票登上了某铁路局由北京西站开往石家庄的列车。上车后列车经过安县时,个体商贩王某冒充列车服务人员,在列车上开始出售啤酒,该啤酒系贾县啤酒厂生产的假冒“大力”牌啤酒。旅客李某看到王某穿着铁路制服,有理由相信其为列车工作人员,于是购买了2瓶。在经过定县李某开启酒瓶时,酒瓶发生爆炸,张某、王某、李某均被炸伤。在爆炸混乱中张某的钱包丢失,于是产生纠纷。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张某以其受到的伤害,能够提起( )诉讼。
A.铁路局违约或侵权
B.王某侵权
C.贾县啤酒厂侵权
D.列车员侵权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损害赔偿诉讼的类型。铁路局和张某具有运输合同关系,可以主张铁路局违约,由于在火车上发生了人身损害,也可以主张铁路局侵权。王某出售的啤酒导致张某受到伤害,可以主张王某的侵权责任。由于该不合格啤酒是贾县啤酒厂生产的,可以主张贾县啤酒厂的侵权责任。正确答案是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