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判断题
甲、乙、丙于2006年1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2月丙将其部分出资额依法转让给丁。2010年4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虚报为50万元。根据规定,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只有乙和丙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答案
参考答案:对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丙于2006年1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2月丙将其部分出资额依法转让给丁。2010年4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虚报为50万元。根据规定,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只有乙和丙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参考答案:对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