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项不属于“十八反”的药物
A.乌头反贝母B.藜芦反甘草C.甘草反甘遂D.甘草反芫花E.藜芦反丹参
参考答案:B
有关本案诉讼期间错误的有( )。(四) 陈某和崔某是邻居,素来不和。8月14日,两人因发生口角随即扭打起来。崔某的母亲在劝架时被陈某的儿子推倒。事后,陈某以“脑震荡”为由,起诉要求崔某赔偿全部经济损失450元。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于8月21日向崔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并告知崔某10日内提交答辩状。崔某因出差向法院申请顺延,经法院同意延长10日,法院决定9月11日开庭审理此案,书记员委托法院勤杂工将出庭通知书交给崔某。恰逢崔某家无人,该工人将通知书交其邻人之子15岁的王某签收。在审理中,崔某以自己的母亲骨折为由提起反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元。本案经审理后,法院决定不当庭宣判,通知双方当事人9月14日到庭宣判,9月16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务必于9月29日前提起上诉。根据案情,回答96~100题:
A.要求崔某10日内提交答辩状
B.法院同意崔某的顺延要求,同意延长10日
C.法院在宣判后2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D.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务必在9月29日前上诉
某企业2010年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根据下列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仓库发出材料用于产品生产和管理部门耗用,其中A产品生产领用甲材料6000元,乙材料3000元;B产品生产领用甲材料2000元,乙材料8000元;管理部门一般耗用乙材料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