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论述题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7月8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非法所得。

上述案例对我们青少年有何启示?(6分)

答案

给我们的启示有:①获得财富,必须走合法的生财之道;②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③见利忘义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取的,不能见利忘义,要见利思义;④任何人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⑤加强修养,践行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⑥要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做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等。(每个方面2分,答对三个方面以上即可得满分,言之有理即可)

题目分析:启示类的问题要结合材料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和今后的做法,材料中刘志军用非法手段获得财富,见利忘义,违背法律,所以被判刑,可以从上面多个角度来阐述。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