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效率原则

A.郑法官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一起离婚案件中没有起诉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只进行了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而未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

B.吴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除非判决确有错误,法院不会再次受理当事人的案子

C.曹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费用分担要具有合理性,因此被告承担70%,过错较小的原告承担30%

D.邓法官为提高专业水平,报名参加省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点是司法效率。司法效率的主要要求包括:(1)司法机构的精简性;(2)司法人员的专业性;(3)权责的科学性和明确性; (4)程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5)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6)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所以,结合题目,选项A是不告不理原则的体现,它体现了要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这是效率原则的要求;选项B是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体现,它体现了司法程序的终结性,防止重复追究,制止不合理的重复和再审。选项C是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的具体表现,具体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应当实行“败诉方承担为主,受益方承担为辅”的收费原则,这既体现了诉讼费用在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合理分配,同时也能够促使当事人更加慎重地考虑是否提起诉讼,从而防止一些不必要通过法院解决的纠纷任意进入法院而给其增加无谓的负担。选项D.是司法人员的专业性的具体表现,因为分工和专业化具有很强的经济性,能带来高效率的生产,司法人员知识的专业性是正确区分法律事实与非法律事实,快速、正确适用法律的一个前提性条件。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