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表述中,不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A.使用已获得的律师荣誉称号
B.故意在委托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
C.某律师事务所在法院附近100米设立律师广告牌
D.律师事务所擅自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非律师公众人物名称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 讲解:《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144条第3项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与委托人及其他人员接触中,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三) 故意在委托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所以选项B不当选。第146条第2项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与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接触中,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 (二) 在司法机关内及附近200米范围内设立律师广告牌和其他宣传媒介……”所以选项C不当选。第149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擅自或非法使用社会特有名称或知名度较高的名称以及代表其名称的标志、图形文字、代号以混淆、误导委托人。所称的社会特有名称或知名度较高的名称是指:(一) 有关政党、国家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名称;(二) 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高等法学院校名称;(三) 为社会公众共知、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非律师公众人物名称;(四) 知名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名称。”所以选项D不当选。第150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法律服务质量名优标志、荣誉称号。使用已获得的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质量名优标志、荣誉称号的应当注明获得时间和期限。”所以选项A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