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某村民委员会为了保护庄稼,制订了一份村规民约,规定:家畜吃青苗,打死不赔偿。制订后,村委会主任在广播中宣布了规定并以告示的形式公布,村委会还组织部分联防队员负责执行此乡规民约并发给几个联防队员火枪。一日,农民朱某的一头母猪从猪圈逃出,啃吃农民刘某家的麦苗,被联防队员高某发现用火枪打死。朱某将母猪拉回,以800元卖给村民吴某,吴某将死猪剥皮处理,发现母猪怀有猪仔10只,吴某将猪肉、下水出售,得款1500元。依据当时生猪的市场价格,未宰杀处理前此猪可卖1000元。朱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A.高某全部承担

B.村委会全部承担

C.村委会和刘某共同承担

D.村委会承担大部分损失,其余由朱某自己承担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高某是在执行村委会交办的事务中侵害米某的所有权,应由村委会向朱某承担责任。朱某对自己家的猪看管不善,猪啃吃他人麦苗朱某也有过错,属混合过错。

单项选择题 B1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