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表述错误的是()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C.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D.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均应当在立案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参考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46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第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依此,A.B、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只有D项中的表述有误,因为选民资格的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故只有D项为正确答案。考生要熟记诉讼法中有关期限和期间方面的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