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0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A.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合并审理

B.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杨某提出的请求与本案没有牵连关系,不能构成反诉,因为在本诉进行过程中,被告杨某不是以原告刘某为被告提出偿还借款的请求,而是以刘某妻子为被告提出的偿还借款的请求。

多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材料立国之后相当长久的一个历史时期中,美国外交政策所奉行的是由国父华盛顿所确立的孤立主义原则。华盛顿在其著名的《告别词》中就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外交政策提出下述基本原则:

(一)要将美国建成自由进步的伟大国家,最为重要的是应该排除对某些个别国家托永久且根深蒂固的反感,而对另一些国家则又有感情上的依附;

(二)为了保卫美国的安全,自由的美国人民必须对外国势力的阴谋诡计和影响有清醒的头脑,因为历史和经验证明,外国势力是共和政府最致命的敌人之一,

(三)美国应该与外国发展商务关系,但是却要避免与它们发生政治联系,不要与任何外国建立永久的联盟,……

(四)由于欧洲有一套与美国无关、或者关系非常微小的根本利益。因此美国不能通过人为的纽带,牵连进欧洲的政局变换中去,或者卷进与欧洲为友或为敌的那些通常的结合和冲突中去;

(五)美国独处一方,远离他国,这种地理住置允许并促使美国能推行一条独特的外交路线,使好战国家不能从美国获得好处,也不敢轻易冒险向美国挑衅,美国因此可以在正义的指引下,依照自己的利益,在和平和战争问题上做出自己的抉择。

——摘自李庆余《美国外交史——往往从独立战争至2004年》

依据材料概括华盛顿孤立主义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