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经常说,“孩子给人造成损害,父母必须赔偿”。试运用民法的原理和有关知识,对这种情况加以辨析。
参考答案:答案要点: 这种观点基本上是正确的,但要具体分析其具体情况。(2分) 这种情况属于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对于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为:需要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加害行为;损害事实的存在;被监护人的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3分) 对于“孩子给人造成损害,父母必须赔偿”的说法而言,需要具体的分析。第一,只要具备上述要件,作为其监护人的父母必须要补偿,不能以自己尽了监护职责、没有过错为由来主张免责。但是如果证明自己尽到了监护职责,但未能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可以主张减免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第二,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加害行为并不是出于自己的自主意思,而是受到他人的胁迫,则其行为不能认定为加害行为,只是胁迫人的工具,责任由胁迫人承担。第三,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他人的教唆实施的加害行为,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教唆人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构成共同侵权,其监护人负次要责j壬。第四,如果监护人能证明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在精神病医院或医院的被监护人所实施的加害行为,上述机构因未能及时阻止而有过错的,监护人可以请求上述机构为被监护人的加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共同承担民事责任。(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