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龙甲公司与一香公司就购买一批工具进行磋商,龙甲公司在传真中言明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签订售货确认书为准。一香公司在接到龙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于2001年9月1日向龙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龙甲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依照法律,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不成立,龙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
B.买卖合同不成立,龙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但应补偿一香公司相应的损失
C.买卖合同已成立,龙甲公司应履行合同
D.买卖合同已成立,但因未发生实际损失,故龙甲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本题中双方当事人既没有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也没有签订约定的确认书,所以合同尚未成立。故C、D选项错误。龙甲公司没有违反《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无缔约过失责任,因而不用补偿一香公司的损失,B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