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222=2×111,所以2和111是222的质因数.______.
把222分解质因数:222=2×3×37;
即111不是质因数,所以原题说法错误;
故答案为:错误.
设集合A={x|x2+4a=(a+4)x,a∈R},B={x|x2+4=5x}.
(1)若A∩B=A,求实数a的值;
(2)求A∪B,A∩B.
下列各项中,可以免征车船税的是( )。
A.专项作业车
B.低速货车
C.养殖渔船
D.三轮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