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两年后,甲、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有20万元债务到期未还,至合伙企业因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时仍未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丙、丁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乙不承担责任
B.丙、丁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乙应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丙、丁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份额承担清偿责任,甲、乙不承担责任
D.甲、乙、丙、丁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