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刘先生和李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刘先生婚前首付30万元,贷款70万元购买的房屋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贷款已还清。刘先生婚后与他人合资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刘先生出资80万,占40%的股份,离婚时刘先生的股份已增值至200万元,对于李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股东持否定意见。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割,()的说法是错误的。
A.李女士不可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B.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
C.其他股东在规定时间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立女士可以成为股东
D.能够用来证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的决议也可是当事人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书面声明材料
答案
参考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