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一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

如果仅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分析,下列对赵文光和赵贝贝关系的说法()不正确。

A.赵文光对赵贝贝的遗产向有继承权

B.二人是直系血亲

C.赵贝贝可以代位继承赵文光的遗产

D.赵贝贝在某种情况下可以作为赵文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

参考答案:A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