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谕以永禁设或入与诸国(即列强)仇敌之会,违者皆宰。”这项规定出自
A.《南京条约》
B.《北京条约》
C.《马关条约》
D.《辛丑条约》
答案:D
题目分析: 根据题干“上谕以永禁设或入与诸国(即列强)仇敌之会,违者皆宰。”,联系不平等条约内容,可知反映了《辛丑条约》的规定,即要求清政府严禁中国人的反帝斗争,至此清政府完全成为“洋人的朝廷”。因此D符合题意。
点评: 巧记近代不平等条约。
(1)鸦片战争——《南京条约》
歌诀:《南约》有四项,割赔与开商,口岸有五处,广厦福宁上
割——割港岛给英国;
赔——陪2100万银元;
开——开五处通商口岸;
商——商定关税;
广厦福宁上——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
(2)第二次鸦片战争——《天津条约》
简化:三外一赔一开
歌诀:《天约》增开十口岸,长江南镇和九汉 ,沿海营烟再加汕,岛上还有琼台淡。
三外——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一赔——赔偿英法军费各200万两,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一开——增开十处通商口岸。
长江南镇和九汉——长江沿岸有南京、镇江、九江、汉口;
沿海营烟再加汕——沿海有营口、烟台、汕头;
岛上还有琼台淡——海南岛上有琼州,台湾岛上有台湾和淡水。
(3)第二次鸦片战争——《北京条约》
简化:认天约、开天津、割九龙、准华工、增赔款。
认天约——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开天津——增开天津为商埠;
割九龙——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准华工——准许华工出国;
增赔款——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 800 万两白银。
(4)甲午战争——《马关条约》
简化:割让三岛,赔款两亿,开放四口,设厂免税。
割让三岛——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赔款两亿,开放四口——沙市、重庆、苏州、杭州;
设厂免税——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5)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辛丑条约》
简化:修使馆赔炮兵,改 * * 惩官民。
修──修订商约;
使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保护,中国人不准居住;
赔──中国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
炮兵──拆毁北京至大沽的所有炮台,准许外国军队驻守北京至 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改 * * ──改 * * 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惩官民──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 * * 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