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1932年到1972年间,美国研究者随访了400名贫穷的身患梅毒的非裔美国黑人,以了解梅毒的发展过程。虽然当时青霉素已经普遍使用,而且价格并不昂贵,但是研究人并不对其采用青霉素治疗,而是给予安慰剂,以观察在不用药物的情况下梅毒会如何发展。医学伦理的角度,下列分析合理的是()。

A.研究人员为了医学科学的发展而进行研究,是道德的

B.研究人员选择"贫穷的患了梅毒的非裔美国黑人"作为受试者,表明了对弱势人群的关注,是道德的

C.研究人员没有让受试者使用青霉素治疗梅毒,违背了有利原则

D.研究人员让受试者服用"安慰剂",所以实验是道德的

E.研究人员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梅毒的发展过程,因此,未给受试者使用青霉素治疗是道德的

答案

参考答案:C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2003年10月底,刘曙光因被车撞伤送进A市人民医院诊治,分两次将500毫升血浆输入体内。2003年底,刘曙光声称自己在A市人民医院输血时染上乙肝,因为输血后一个月自己开始出现全身乏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等症状,经省级医院确诊患有乙型肝炎,而自己家人均无乙肝病史。2004年 1月,刘曙光以在A市医院就诊期间在输血过程中感染乙肝为由,向A市某区法院起诉,请求A市医院赔偿各种费用30万余元。一审中,医院护士岳某提供证言证明刘曙光在医院只打过点滴,没有输血。刘曙光代理律师提交刘曙光在A市人民医院输血时的费用单据。A市人民医院辩称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医院输入血浆携带乙肝病毒,自己不应承担责任。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未向法院举出直接输入被告提供的血浆而染上乙肝的证据,本院也未收集到相关的证据,故原告诉讼请求木予支持,驳回刘曙光的诉讼请求。刘曙光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合议庭阅卷后径行判决,由医院承担对刘曙光的赔偿责任。二审败诉后,A市医院的代理律师进行了多方调查,从刘曙光同事武某处获知,2003年4月到6月刘曙光曾在A市嘉德医院住院治疗,A市医院的代理律师从嘉德医院取得刘曙光的病历,该病历证明刘曙光在2003年4月已经患有乙型肝炎。
问题:

本案一审中是否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