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公司(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销售给甲经销商化妆品(消费税率30%)100箱,销售价为1000元/箱,销售给乙经销商同类化妆品80箱,销售价为1100元/箱;当月,还将20箱同类化妆品发给其原材料供应商以抵偿上月的应付货款。1月份该化妆品公司应缴纳消费税为()元。
A.63000
B.62700
C.62667
D.62400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纳税人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额=(100×1000+80×1100+20×1100)×30%=6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