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20时许,在文昌市某巫山烤全鱼饭馆门口,周某、徐某、熊某、尤某四人群殴。被文昌市公安局海港区分局桥东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文昌市公安局海港区分局于2012年5月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四人行政拘留12日,并处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2012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17日对四人执行行政拘留12日。徐某不服文昌市公安局海港区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2年5月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于2012年5月7日受理后,于2012年5月8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5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若文昌市公安局海港区分局作出处罚决定时,未告知徐某诉权或起诉期限,则徐某最晚应在( )提起诉讼。
A.2012年8月5日
B.2012年6月5日
C.2015年5月5日
D.2014年5月5日
E.201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