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某市儿童出版社组织人员翻译出版《迪士尼丛书》,丛书包括《善良的灰姑娘》、《白雪公主的新家》、《爱丽思梦游奇景》、《王子勇救睡美人》等9本书。每本书中的卡通画像与迪士尼公司的英文原版完全相同,其中的文字内容均系由英文版翻译而来,每本书均印有“米老鼠”的画像。2004年1月,迪士尼公司向该市人民法院起诉,诉称:儿童出版社未经许可,擅自翻译出版该公司的书,非法复制该公司享有版权的卡通形象,侵犯了该公司的著作权。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出版、发行、销售上述丛书,并书面保证不再侵犯原告著作权,在中国出版、国外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人民币177万余元。1992年中美签署了《中美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该协议于1992年3月17日生效。根据该协议,美国国民的作品自1992年3月17日始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问:(1)迪士尼公司的著作权是否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儿童出版社侵犯了迪士尼公司的什么权利
参考答案:(1)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1992年中美签署的《中美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美国国民的作品自1992年3月17日始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2)儿童出版社侵犯了翻译权、复制权和发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