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公司在2009年7月向大地银行借款,期限为1年,蓝天公司作为阳光公司的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字。2010年5月20日阳光公司与白云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白云公司分别于2010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向阳光公司提供两批布料,阳光公司于2011年3月20日支付货款,2010年6月白云公司如期供货。2010年7月,阳光公司因设备款纠纷被江海公司起诉,案件正在审理中。2010年8月,因阳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欠款,债权人大地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并召集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1年1月,阳光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阳光公司重整。
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管理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对设有保证的大地银行的借款优先清偿
B.决定解除阳光公司与白云公司的买卖合同
C.代表阳光公司参加与江海公司的诉讼活动
D.提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