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于2000年12月25日销售给乙企业一批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销售成本为8万元,合同约定的销售条件为:2/10,1/20,n/30,乙企业于12月27日付清了全部货款。2001年5月10日甲企业接到乙企业的通知,被告知由于商品质量存在问题,要求予以退货,甲企业派人实地检查之后同意乙企业的退货,并于当日支付了退货款,退货已经收到。已知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0年度的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01年3月24日。
[要求]
(1) 简述甲企业对上述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2) 简述对上述日期的销售退回应如何处理。
(3) 如果上述销售商品退回发生的日期在2001年3月10日,简述该销售退回应如何处理。
(4) 假设上述销售商品退回发生的日期在2000年12月31日,简述该销售退回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