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2005年12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12月份,甲企业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1)12月5日,向乙企业赊销商品一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企业给予乙企业10%的商业折扣。

(2)12月9日,一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

(3)12月11日,收到乙企业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

(4)12月21日,收到2004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

(5)12月30日,向丙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甲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要求:

(1)编制甲企业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企业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和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提示】依据新准则,原题资料只需将"应交税金“科目改为”应交税费”科目,其他资料仍旧适用。

答案

参考答案:

(以新准则为依据)(1)①借:应收账款1053贷:主营业务收入900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②借:坏账准备40贷:应收账款40③借:银行存款500贷:应收账款500④借:应收账款10贷:坏账准备10借:银行存款10贷:应收账款10⑤借:应收账款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2)甲企业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500+1053-40-500+117)×5%-(25-40+10)=56.5+5=61.5(万元)借:资产减值损失61.5贷:坏账准备61.5【解析】第5小题中并没有给出丙企业还款的日期,因此不需要做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500+1053-40-500+117=1130(万元),期末未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25-40+10=-5(万元),因此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500+1053-40-500+117)×5%-(25-40+10)=56.5+5=6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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