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王某因贪污罪被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本案。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庭出示了以下证据:(1)王某所在单位账簿的复印件,从该复印件上可看出账簿有明显的被修改的痕迹; (2)王某的日记,王某在其中清楚地记载了自己犯罪的全过程;(3)鉴定人董某对账簿所作的笔迹鉴定结论;(4)王某的同事黄某的证言,证明王呆无意中曾对其说起过做假账的“诀窍”。回答95~97题。 |
关于本案,下列各项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
A.王某的日记
B.鉴定人董某作出的笔迹鉴定结论
C.账簿的复印件
D.证人黄某的证言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证据分类 刑事证据理论中,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能够独立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独立地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种情况的证据,其必须与案内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对案件的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本案中,王某的日记记载了其犯罪的全过程,可以单独地证明王某实施了贪污犯罪,是直接证据。因此A项正确。而笔迹鉴定结论、账簿复印件和黄某的证言都只能说明整个案件事实中的某一方面,需要和其他证据相互结合、印证,才能证明王某的犯罪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因此B、C、D项都不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