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中外合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初设立并开始生产经营,当年产品销售收入 300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3100万元,企业当年向税务机关申报亏损100万元。当地税务机关经查账发现以下问题: (1)进口原材料系由合资企业外方提供,每吨价格1000元,可经调查核实外方销售给其他国家的企业却为每吨800元,本年合资企业共计使用进口原材料600吨;出口产成品由外方负责在国际市场销售,销售单价4000元,而国际市场价格4500元; (2)在管理费用中,一次列支全部开办费4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列支交际应酬费15万元; 要求:请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指出该企业2006年度出现亏损的原因,并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调整,正确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 30%,地方所得税税率3%)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调整企业经营成果 (1)调减进口原材料成本。 (1000-800)×600=12(万元) (2)调增产成品的销售收入。 3000×(4500-4000)÷4000=375(万元) (3)调整开办费(开办费摊销不得少于5年)。 40-40÷5=32(万元) (4)环保部门处以的罚款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5)调整交际应酬费。 15-(1500×0.005+1500×0.003)=3(万元) 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00+12+375+32+10+3=332(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32 ×(30%+3%) =109.56(万元)

解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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