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深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1998年与另外3个单位合资兴办甲企业,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2 000 000元,青深公司持有30%的股份,其他3含单位持有的股份分别为25%、25%和20%。青深公司对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998年1月1日,青深公司用原材料向甲企业投资,该批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500 000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600 000元。
(2)1998年12月31日,甲企业全年实现净利润600 000元。
(3)1999年3月15日,甲企业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300 000元,分配的股利已于当日以银行存款支付给各投资单位。
(4)1999年12月31日,甲企业全年发生亏损200 000元。
(5)2000年4月15日,青深公司将持有甲企业的全部股权投资转让,转让所得价款800 000元,该款项已收存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青深公司有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1)借:长期股权投资——甲企业(投资成本) 602 000
贷:原材料 5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2)借:长期股权投资——甲企业(损益调整) 180 000
贷:投资收益 180 000
(3)借:银行存款 9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企业(损益调整) 90 000
(4)借:投资收益 6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企业(损益调整) 60 000
(5)借:银行存款 8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企业(投资成本) 602 000
——甲企业(损益调整) 30 000
投资收益 68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