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企业(下称“甲”) 向乙企业(下称“乙”) 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所发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会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1) 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 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 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
(1) 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案中,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内作出。
(2) 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双方虽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 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车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多项选择题
问答题

2009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 2009年1月,甲公司拟与乙公司进行400万元的交易。经查,乙公司持有甲公司6%的股份,该交易未经独立董事认可,即提交了甲公司董事会进行讨论表决。
(2) 2009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解聘了原公司经理王某,并聘任张某为公司经理。甲公司于3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随即大跌。经查:甲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抛售2万股。此外,甲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经理变动事项未发表任何意见。
(3) 2009年4月1日,持有甲公司6%股份的乙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以其所持有的甲公司6%的股份设定了质押。乙公司于4月 2日告知甲公司董事会,但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
(4) 2009年5月10日,甲公司的国有股东丁公司拟以协议方式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戊公司。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转让价格拟订为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 80%。戊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戊公司在股份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丁公司支付20%的保证金,其余价款在股份过户后1年内付清。
(5) 2009年6月5日,甲公司为庚公司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经查:庚公司借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将达75%,债权人己银行明知该项担保未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况下仍与甲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银行贷款到期后,债务人庚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为600万元。
(6) 2009年7月,甲公司因重大重组拟向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某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拟订为定价基准日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均价的92%;张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经查:甲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李某曾于2008年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甲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1) 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