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因涉嫌诈骗被A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逮捕,在本案的侦查过程中,又发现孙某又涉嫌抢劫杀人,但此时侦查羁押期限已经届满。如果孙某开始并未被羁押,当公安机关发现其涉嫌抢劫后,他已逃跑了,而公安机关认为他应逮捕的,则如何处理( )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处理此案,在程序上应如何操作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A.公安机关应先将此案接受下来,随后移交给法院,并通知控告人
B.法院接收控告后,应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C.检察院立案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D.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
参考答案:A,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由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3款规定。 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141条见上题解析。依此,可知AB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