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2-1所示(时间单位:周),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见表2-1所示,其中H、L分别为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

表2-1

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

分部工程名称ABCDEFGHIJKLMN
可缩短的时间/周01112110211013
增加的赶工费/(万元/周)0.71.21.11.80.50.43.02.01.00.81.5

问题

开工1周后,建设单位要求将总工期缩短2周,故请监理单位帮助拟定一个合理赶工方案以便与施工单位洽商,请问如何调整计划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支付施工单位的赶工费用最少说明步骤和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如图2—2所示,关键工作为A、C、G、J、M,应选择关键工作作为压缩对象;又因为压缩G、M增加的赶工费用分别为最低、次低,并且均可压缩1周,压缩之后仍为关键工作,因此应一分别将分部工程G和M各压缩1周。

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支付施工单位的赶工费用最少工期优化的步骤:

(1)确定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

(2)按要求工期计算应缩短的时间;

(3)选择应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从需增加的费用最少的关键工作开始);

(4)将所选定的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压缩至最短,并重新确定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

解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