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二)
李某在市区投资举办了A、B、C三家个人独资企业,由于B、C企业核算不健全,经税务机关同意,李某选择在A企业开支投资人费用。2009年,三家企业经营情况如下:
A企业为装修公司,有职工10人,年终决算前账面销售收入2000000元,利润-50000元,在其利润计算过程中的开支成本费用包括支出李某全年工资60000元;职工年工资总额216000元,为超过规定的标准;随工资总额按照规定比例提取了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支出娱乐招待费20000元;支付报刊广告费8000元。当年有28200元为李某家庭旅游开支;2000元为支付李某子女儿童英语班学费。
B企业为咨询服务企业,因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征税的方法,确定其成本费用支出额为100000元,要求其按20%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
C企业为中介服务所,因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征税的方法,确定其年收入总额为200000元,要求其按15%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
要求计算:

A企业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3990

B.2965

C.2785

D.2655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投资经营A企业应预缴个人所得税额:张某工资不得税前扣除,只能扣除生计费,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24000=36000(元)
家庭旅游开支和儿童英语班学费属于生活赞用,不能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200+2000=30200(元)
招待费扣除限额为2000000×5‰=10000(元)<20000×60%=12000(元)
招待费超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10000=10000(元)
广告费未超过扣除标准可以据实列支
应纳税所得额=-50000+36000+28200+2000+10000=26200(元)
投资经营A企业应预缴个人所得税=26200×20%-1250=3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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