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各项中,( )属于报关单位向海关办理的海关前期管理阶段的报关事务。
A.暂时进出口货物申请销案
B.加工贸易合同申请核销
C.加工贸易合同申请备案
D.特定减免税货物申请签发“征免税证明”
参考答案:C,D
解析: 暂时进出口货物,在海关前期监管阶段,应向海关办理备案和担保手续:在进出境海关监管阶段,应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经海关审核申报数据、查验货物、凭担保暂时免税放行,进入海关后续管理阶段;暂时进出口货物应按照海关规定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3次,每次最多延长6个月。海关监管期届满,不复运出境或不复运进境的,应向海关办理正式进出口手续,并办理核销、撤销担保手续结案。保税加工货物在海关前期监管阶段,应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申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电子手册或电子账册;在进出境海关监管阶段,应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经海关审核申报数据、查验货物、批准保税和放行后,进入海关后续管理阶段,待加工制成品办结出口或转为内销办理进口海关手续后,然后由海关进行核销结案。特定减免税货物在海关前期监管阶段,应向海关办理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备案、申领“征免税证明”等海关手续;在进出境海关监管阶段,应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经海关审核申报数据、查验货物、凭“征免税证明”减免税放行后,进入海关后续管理阶段。在海关监管期限内,海关继续进行监管,非经海关批准并补交进口税,不得转让、出售或移作他用,直到海关监管期届满或办结海关手续解除海关监管止。